因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政府管理学院面向本院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根据《深圳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管理办法》,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对象
研一、研二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养,热爱学生工作、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细心负责。
2.学有余力,需导师或班主任同意,至少能工作满一学年。
3.中共党员优先,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办公自动化运用能力。
4.无校内其他勤工俭学和校外兼职。
5.招聘人数2-4名(依据给学院的核定名额确定)。
三、薪资待遇
1.按照学校兼职辅导员薪资标准发放,一年按10个月计发工资。
四、有关说明
1.聘期一年,2024-2025学年招聘的兼职辅导员若有意继续担任兼职辅导员,需要重新参加应聘。
2.兼职辅导员工作由学院负责管理,协助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公共事务服务管理工作,应具备独立开展某项学生事务工作的能力,并接受学院学工办工作考核。
3.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在“2+3辅导员”专项、校内辅导员专招时予以优先推荐。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材料提交方式
岗位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9月4日17:00,纸质档交至政府管理学院学工办公室守正楼B209,电子档发送至1078693114@qq.com,附件为岗位申请表,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兼职辅导员+联系电话”。学工办将于近期组织兼职辅导员面试。
政府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