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治理情境日趋复杂,公共管理研究如何实现从宏大理论向现实问题的回归,已成为学界持续追问的核心议题。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袁方成教授长期深耕中国治理实践与理论创新,在新公共治理、公共价值及其本土化转化等领域造诣深厚。本次专访中,编者以袁教授《争论中的新公共治理:公共价值何以可能?》一文为引(问题1-6),系统探讨了新公共治理的定位、公共价值的内涵及其中国语境下的阐释;进而结合《乡村振兴进程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跨越科层理性:理解基层治理的“再标准化”转向》二文(问题7-10),延伸至基层治理、数字赋能与治理调适等前沿议题。让我们跟随袁方成教授的学术理路,探寻其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对中国治理问题的深刻洞见。
嘉宾简介:袁方成,湖北武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创新型城市建设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博士后,美国斯坦福大学、香港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兼任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多项学术职务。主持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在权威及重要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出版多部学术著作,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长期指导全国多地基层改革与治理创新实践,开展基层治理专题讲座与实务能力培训逾千场。
专访部:公共管理研究曾深陷“范式之争”,您提出新公共治理是“中观层次研究议程”,非替代性“第三范式”。这是否意味着研究正从范式之争转向务实的问题解决?您如何定位新公共治理?而且,这种从范式到中观议程的转向,对公共管理知识体系会提出哪些新要求?
袁方成:我更倾向于把新公共治理理解为一项中观层次的研究议程,而不是一个能够完全替代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的“第三范式”。原因在于,所谓范式,通常意味着一套较为完整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体系,能够对学科对象、核心问题和研究方式作出整体规定;而新公共治理虽然提出了网络协同、共同生产、公共价值、跨部门合作等重要命题,但它更像是在回应当代治理复杂化背景下的一组关键问题,而不是一整套封闭自洽的理论体系。它的意义不在于“取代谁”,而在于提醒我们,传统以科层为中心、市场为中心的分析框架,已经不足以解释今天多主体互动、多层级协同、多场景嵌套的治理现实。
这确实意味着公共管理研究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即从宏大范式竞争逐步转向围绕具体治理问题构建中观解释框架。今天的治理实践越来越复杂,单一的大理论往往难以直接解释现实中的协同失灵、责任分配、政策执行偏差、平台治理、数字嵌入等问题,因此更需要能够连接抽象概念和具体情境的中观理论。
这一转向对公共管理知识体系提出了新要求:第一,更加重视问题导向,从中国治理实践中的真实问题出发,而不是先有理论标签再去套现实;第二,强化机制解释,不能停留在规范性判断或经验描述,而要回答变量之间如何发生作用;第三,推动方法整合,既要重视田野调查、案例比较、过程追踪,也要结合问卷、实验、文本分析和数字数据,形成更有解释力的复合研究路径。公共管理不在于再造一个包打天下的大范式,而在于围绕重大治理问题,持续积累可对话、可验证、可推广的中观知识。
专访部:“公共价值”作为新公共治理的核心内核,其与传统公共行政的“公共利益”、新公共管理的“顾客效用”在理论内涵的本质差异是什么?在此基础上,如何构建公共价值的科学测量框架,避免其陷入“价值相对主义”的陷阱?
袁方成:公共价值”之所以成为新公共治理的重要概念,恰恰在于它试图突破传统公共行政和新公共管理各自的局限。传统公共行政强调“公共利益”,其优点在于凸显国家和政府的公共性责任,但问题在于,“公共利益”常常被预设为一个相对统一、稳定且可由公共权威界定的目标。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效用”,它把公共服务对象更多理解为服务消费者,强调效率、选择和满意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传统行政中对服务感受重视不足的问题,但也容易把公共事务窄化为交易关系,弱化公共性中的共同体维度、参和维度和价值维度。
“公共价值”和二者相比,最本质的不同在于,它不是既定利益的简单表达,也不是个体偏好的简单加总,而是在公共行动中被共同识别、共同协商、共同实现的特定价值状态。它既关注结果,也关注过程;既关注效率,也关注合法性、公平性、回应性和信任生成。换言之,公共价值不只是做成了什么,还包括如何做成、谁参和以及是否可接受。
在实证研究中,公共价值的测量确实是个难点。我的理解是,不能把它处理成一个抽象道德口号,而应把它拆解为若干可操作维度。可以考虑从四个维度建构测量框架:一是结果维度,包括服务改善、问题解决、资源配置绩效;二是程序维度,如参和机会、协商质量、透明度和规则公正等;三是关系维度,信任、合作意愿和共同体认同;四是制度维度,包括政策可持续性、合法性和制度韧性。这样才能避免把公共价值简单等同于满意度或单项绩效。
至于如何避免价值相对主义,关键不在于价值完全统一,而在于确立一套有边界的公共价值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公共价值可以因情境而有差异,但不能脱离公共性原则本身,比如基本公平、公共责任、程序正当和弱势关照,这些构成了测量的底线。在此基础上,再去讨论不同情境下公共价值的侧重点,既能保留经验差异,也能避免什么都算公共价值。
专访部:对于“公共价值”的判断中,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博弈、社会资本存量是否会影响公共价值生成的走向?能否构建相应的理论模型?
袁方成:如果要解释公共价值生成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博弈和社会资本存量如何发挥作用,可以考虑构建利益结构—关系资源—行动协同—价值产出的分析模型。这个模型的出发点,是公共价值并不是自然生成的,也不是公共部门单向供给的,它往往是在多主体互动过程中,通过协商、竞争、交换、合作逐步形成的。因此,利益关系和社会资本不是背景变量,而是直接影响公共价值生成方向的重要机制变量。
具体来说,第一层次是利益结构。任何公共治理场景中,不同主体都带着各自偏好进入,包括政府部门的责任目标、市场主体的收益逻辑、社会组织的使命导向、居民个体的生活需求等。利益本身并不必然阻碍公共价值,关键在于利益之间是零和冲突、可协商交换,还是可以形成正和合作。第二层次是关系资源,也就是社会资本,包括信任、规范、网络和互惠结构。社会资本高的场景,主体之间更容易形成稳定预期,协商成本更低,合作更可持续;社会资本低的场景,则更容易出现机会主义、博弈失衡和协同失败。第三层次是行动协同机制。包括制度规则、平台载体、组织引导和激励安排等。即便利益有差异、社会资本不足,只要存在有效的制度化协同机制,公共价值仍有可能生成;反之,即使主体关系原本较好,如果缺乏规则和组织支撑,也可能陷入松散参和和低效合作。第四层次才是价值产出,包括问题解决、资源整合、信任提升、共同体认同增强等。
在这个模型中,利益博弈影响的是公共价值生成的方向,社会资本影响的是公共价值生成的成本和稳定性,而制度化协同机制则决定这些差异能否被转化为合作。换言之,公共价值不是简单由利益冲突大小决定的,也不是单由社会资本高低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利益结构、社会资本和协同机制三者之间的耦合状态。未来如果做实证研究,可以围绕利益异质性、网络密度、信任水平、规则清晰度、组织嵌入度等变量建立分析框架,从而更系统地解释公共价值为何在不同场景中呈现出不同的生成路径。
专访部:新公共治理强调公共价值生成的“情境性”,这与公共管理中的“权变理论”有什么关联?如何从理论上界定“情境”,避免因过度强调情境性而导致新公共治理的理论解释力弱化?
袁方成:新公共治理强调公共价值生成具有鲜明的情境性,这一点和管理学中的权变理论确实存在深刻关联。权变理论的基本立场是,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优管理方式,管理效果取决于组织结构、环境不确定性、任务特征等变量之间的匹配程度。新公共治理在某种意义上继承了这种反对一刀切的思路,但它比传统权变理论走得更远。因为权变理论主要关注的是组织内部的结构适配问题,而新公共治理所面对的是更复杂的公共行动场域,涉及多主体关系、权责边界、制度嵌套、社会认知和公共价值协商。因此,它不是简单地说因地制宜,而是强调公共价值本身的形成,就潜入在具体社会—制度—文化情境之中。
在研究中,界定情境需要规避两种极端,一种是把情境说得过于抽象,最后变成万能解释;另一种是把情境切得过细,导致每个案例都不可比较、不可交流。比较可行的做法,是把情境理解为影响治理行动和价值生成的若干中等层次的核心维度。我认为有几个维度值得重点把握:一是制度情境,包括正式规则、权责结构、考核逻辑和政策约束;二是组织情境,包括部门协同方式、资源配置能力和执行弹性;三是社会情境,包括社会资本、利益关系、参和基础和信任结构;四是技术情境,包括数字平台、信息流动和工具嵌入方式。这样界定,既保留了情境差异,又不至于完全失去比较基础。
避免解释力泛化的关键,不是减少情境变量,而是要追问究竟哪些情境变量是真正起作用的条件变量,哪些只是背景噪音。换句话说,我们不能满足于讲因为情境不同,所以结果不同,而应进一步回答究竟是哪种情境条件、通过什么机制使公共价值呈现出不同生成路径。只有把情境放入机制分析之中,新公共治理中的情境性才不是对理论的削弱,而是对理论解释力的深化。
专访部:效率与公平的张力是公共行政的永恒议题。福利经济学的“帕累托最优”与罗尔斯的“正义论”提供了两种经典的规范路径。您认为新公共治理在处理这一张力时,是如何超越传统的“分配正义”视角,转而通过过程与机制实现二者的动态平衡?
袁方成:新公共治理试图调和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张力,这是其理论魅力之一。但它并不是简单地在二者之间做“折中”,而是试图改变我们看待这一张力的方式。福利经济学中的帕累托最优,强调资源配置的效率状态,即在不使任何人变差的前提下无法再让他人变得更好。这个标准在分析市场配置时有其价值,但放到公共治理中,它就体现两个明显的局限:一是对初始分配不敏感,二是对权力关系、参和机会和制度偏差关注不足。罗尔斯的正义论则更强调制度安排的公平基础,尤其强调对最不利者的照顾和机会平等,它比帕累托最优更接近公共治理关心的问题,但它主要是一种规范性政治哲学框架,对复杂治理场景中的多主体协调和过程治理问题,展开得还不够。
新公共治理和二者的契合点在于,它同样不否认效率的重要性,也不回避公平的规范要求;但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把效率和公平看成需要在互动过程中被共同生产和动态校准的治理结果,而不是事先固定好的二元选择。它关注的不是“先效率后公平”或“先公平后效率”,而是通过协同治理、共同生产、网络合作和程序参和,让效率目标的实现不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让公平目标的实现也不是单纯脱离治理能力的道德宣示。
也就是说,新公共治理提供的不是一种纯粹规范哲学意义上的平衡方案,而是一条更具实践色彩的路径。它通过扩大参和、增强协商、改进回应机制、提升制度透明度和组织协同能力,使效率和公平之间从静态冲突转向动态调适。它特别强调程序本身的价值,因为很多时候,公平并不只是最终分配的公平,也包括表达机会是否公平、协商过程是否公平、规则执行是否公平。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新公共治理相较于传统行政模式提供了一种更符合复杂社会现实的平衡路径。它并没有取消效率和公平的张力,但它把这种张力从单纯的价值对立,转化为制度设计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
专访部:在理论的本土化过程中,中国强大的国家能力与党建引领是核心变量。您认为,这如何重塑了新公共治理原本强调的“网络协同”与“多元共治”逻辑?在从传统公共行政向新公共治理的转型中,中国语境呈现出哪些独特的特征?
袁方成:新公共治理进入中国语境,最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治理体系的整体结构特征。至少有三大国情因素必须放在前面。第一,是中国国家能力较强、科层体系完整、纵向动员能力突出的制度背景。这意味着,中国的治理转型并不是从强政府走向多元治理,而是在较强国家能力基础上,探索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关系的重新配置。第二,是城乡差异、区域差异和治理资源差异十分显著。同样的一种治理工具,在超大城市、县域社会和乡村场景中的运行逻辑可能完全不同。第三,是党建引领、组织嵌入和公共事务的强政治属性。在中国,很多看似技术性的治理问题,其实都嵌入在党政关系、组织体系和政治责任之中。
因此,中国场景下的新公共治理,不能直接套用以政府退让、网络协商、多元共治为核心的传统叙述。它更可能表现为一种强组织引导下的协同治理,也就是在保持国家和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的前提下,吸纳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平台企业和居民参和,形成多元互动但保持组织中枢的治理形态。这里最重要的本土化变化,不只是概念翻译层面的调整,而是治理逻辑的再构造和再理解。
从传统公共行政向新公共治理转型的过程中,中国语境已经呈现出几项明显特征。其一,从单纯的行政命令执行,逐步转向以平台、协商、项目、服务和场景为载体的复合治理。其二,从强调谁负责进一步转向关注谁协同、谁嵌入以及谁回应。其三,从一般意义上的多元参和,逐步发展出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数字嵌入、服务下沉相结合的本土治理形态。也就是说,中国的新公共治理,不是国家退场,而是国家以新的方式组织协同。不是简单去行政化,而是在行政逻辑、社会逻辑和服务逻辑之间形成新的复合逻辑。
个人认为,本土化研究的丰富价值,不在于简单说西方理论不行,或者换成中国案例来证明西方理论行,而在于从中国治理实践中反过来修正和发展新公共治理理论本身。比如,在中国,党建引领如何提升协同能力,数字平台如何重构参和方式,街道社区如何在强组织和弱社会之间培育合作网络,这些都可能为新公共治理提供丰富的研究资源和研究议题。
专访部:在苍葭冲村的案例中,乡村往往利用“综合价值”来弥补“市场收益”的不足。您认为,这种“综合价值”能否从一种短期的“情怀补偿”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性收益”?应如何构建一套多维度的定价体系,让乡村人力资本价值在低经济回报的场景中得到充分体现?
袁方成:乡村吸引人才,不能只看市场收益,还要看嵌入乡土生活的综合价值,即在经济收益之外,乡村场景所提供的公共回报、社会认同、关系嵌入、生活质量以及事业机遇。因为很多情况下,如果仅用收入高低解释人才流动,乡村往往天然处于劣势。
但问题在于,这种弥补机制能否进一步转化为乡村人力资本经济回报的真实提升?我的判断是,可以,但前提是综合价值不能长期停留在情怀补偿层面,而必须逐步转化为制度化的收益和可持续的回报。如果乡村只能用环境好、人情暖、机会多来吸引人才,那么综合价值就可能只是进得来的理由,而难以成为稳得住的基础。因此,乡村人才定价体系不能只看现金收益,而要探索建立一套更完善的复合型价值机制。
第一,把经营性收益做实。比如通过集体经济分红、项目收益分享、股权激励等方式,让人才分享发展成果。第二,把制度性收益做稳。比如住房支持、社会保障、家属安置、子女教育便利等。第三,把事业性收益做强。让人才在乡村不是简单执行者,而是能够真正参和项目设计、产业组织、品牌塑造和治理创新。第四,把社会性收益做出来。包括社会认同、职业声誉、公共荣誉和地方嵌入感。
我更倾向于把乡村人才定价理解为“多维定价”,即经济回报、制度保障、发展机会和社会认同共同构成人才在乡村场景中的真实回报结构。只有这样,综合价值才能不只是短期弥补机制,而能逐步推动乡村人力资本的真实增值。否则,很容易变成一种道德引导或动员,而不是稳定的制度安排。乡村要想真正留住人,最终还是要把那些看不见的吸引力,逐步转化为可感知、可计算、可持续的现实回报。
专访部:苍葭冲村的人才成功引入依赖于集体经济的发展,而我国多数村庄的集体经济薄弱。在此基础上,您认为应如何构建集体经济薄弱村的人才振兴路径?是否能脱离集体经济,实现人才的有效吸引与留存?
袁方成:苍葭冲村的人才引入确实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因为集体经济能够提供物质基础、项目平台和制度支撑,人才进入乡村后不至于陷入单打独斗的困境。但必须承认,中国多数村庄并不具备较强的集体经济基础,因此,不能把苍葭冲村的路径简单复制为普遍模式。问题不在于有没有集体经济,而在于在缺乏集体经济支撑的条件下,乡村是否能够重组资源、搭建平台并形成能够承载人才的组织环境。
即便集体经济薄弱,仍然存在若干可行的人才吸引和留存路径。可以考虑,一种是项目型承接路径。一些乡村虽然集体经济薄弱,但如果能够围绕特色农业、乡村文旅、电商销售、非遗转化、生态修复等具体项目形成承接平台,仍可吸引专业人才以项目合作方式进入。另一种是平台型联结路径。可通过县域层面的统一平台,把分散村庄的资源打包,形成区域性的人才服务和项目对接机制,使人才不必完全依赖单个村庄的经济实力。第三种是组织嵌入型路径。乡村可借助合作社、社会组织、乡贤网络、驻村工作队、返乡创业联盟等组织载体,为人才提供进入乡村的初始支持。还可以探索制度支持型路径。即便村级财力有限,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口帮扶和政策性资源仍可在一定时期内发挥杠杆作用。
所以,我认为可以存在脱离集体经济而独立可行的人才振兴模式,但不能脱离有组织的资源整合。换句话说,人才振兴未必都以强集体经济为前提,但一定需要某种形式的资源整合。否则,人才进入后面对的是零散需求、碎片资源和高协同成本,最终很难稳定下来。
从更长远看,乡村人才振兴不能只理解为把人招进来,而应理解为形成一个让人能够留下来、做成事、看见前景的强有力的支持系统。在集体经济薄弱地区,这个支持系统可能更多依赖项目平台、县域统筹和组织嵌入,而不是村集体本身。但无论哪种路径,最终都要回答一个根本问题:乡村能否为人才提供稳定的角色定位、可持续的资源支持和有尊严的发展空间。
专访部:基层治理中,治理困难、权力监督困难是现存的重要问题;您在文章中指出“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智慧党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构建监督平台”等解决道路。但上述措施似乎在资源禀赋好、政策支持足、领导重视度高的区域更易落地,而对于资源禀赋弱、上级支持弱的普通基层单位而言,这些措施可能会“水土不服”—— 比如“数字党建”的部署。您认为这中间的差异应当如何调和?
袁方成: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当然具有重要前景,但如果脱离资源禀赋、组织能力和政策支持谈数字化,很容易把数字化变成一种形式化口号。对于资源匮乏、上级支持较弱的普通基层来说,数字化治理最常见的问题不是地方不想做,而是做不起、接不住、用不好。因此,调和资源差异、避免新的数字鸿沟,关键不在于要求所有基层都同步升级,而在于建立一套分层分类、轻重结合、适配场景的数字化推进逻辑。
首先,要避免把数字赋能等同于高投入技术堆叠。很多基层治理问题并不一定需要复杂平台和昂贵系统,简单的信息共享工具、流程简化工具和民情反馈工具,往往已经能够解决大量现实问题。数字赋能的重点应是解决真实问题,而不是追求技术先进。其次,要推进分层级供给。县区、街道、社区的数字化需求和能力差异很大,上级政府应更多提供基础性、通用性平台,把复杂系统建设放在更高层级,基层则重点使用和反馈,而不要求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再次,要强化制度和人的适配。很多数字平台之所以水土不服,不是因为技术本身差,而是因为流程不合理、权责不清晰、人员不会用。数字化不能替代治理能力建设,反而更需要培训、协同和制度配套。
更重要的是,应当把数字鸿沟理解为一种复合鸿沟,不只是设备差距,还包括能力差距、制度差距和参和差距。一些地方即使平台建起来了,如果民众不会用、基层干部不想用、部门之间数据不互通,数字鸿沟依然存在。因此,可行的策略是,高资源地区可以做集成化、平台化推进,中等资源地区优先做流程优化和数据共享,而低资源地区则从最刚需的场景入手,以低成本、小切口、可持续为原则。数字赋能不能变成新的行政负担,更不能成为地区不平等的新来源。它应当服务于治理均衡,而不是制造新的治理鸿沟。
专访部:在基层治理中,地方的实际情况纷繁复杂,因而“再标准化”成为了弥补韦伯科层制规则之上的重要一环。您在论文中提出“再标准化”的关键是“因地制宜的调整”,您认为应如何构建“再标准化”调适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确保基层政府有动力、有能力因地制宜优化标准?
袁方成:基层治理中的“再标准化”问题,本质上是制度张力问题。上级治理体系为了便于考核、比较和复制,倾向于通过标准、流程和模板来推动治理;而基层面对的却是情境差异很大、问题类型复杂、资源条件不均的现实场景。于是,一方面要求基层严格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又要求基层因地制宜创新,最终往往形成结构性困境:基层知道需要调整,但没有动力;即便有动力,也缺乏能力和空间。
要破解这一问题,必须同时构建动力机制和保障机制。先谈动力机制,基层之所以缺乏调适动力,根本原因在于现行考核体系往往更奖励“合规执行”,而不充分奖励“有效调整”。因此,应在考核中增加对情境适配、问题解决和群众反馈的评价权重,而不是只看表格是否齐、程序是否全、动作是否一致。也就是说,要让基层看到,因地制宜不是风险,而是一种被认可的治理能力。
再谈保障机制,基层即便愿意调整,如果缺乏资源、授权和容错空间,也很难真正行动。因此,至少要在三个方面提供保障。一是适度授权,允许基层在一定边界内对执行标准进行场景化调整;二是资源保障,对那些承担复杂任务的基层单位给予必要的人力、经费和技术支持;三是容错纠错,对出于优化目的、未造成重大后果的探索性调整,不能简单以偏离标准追责。没有容错,基层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调适能力。
更深一层看,所谓因地制宜,并不是让基层随意变通,而是要形成一种有边界的执行弹性。标准仍然重要,但标准应当区分哪些是不可突破的底线要求,哪些是可以根据场景优化的操作层内容。只有把刚性标准和弹性执行区分开来,基层才可能既守住底线,又提升适配能力。真正有效的标准化,不是让所有地方都做成一样,而是在统一目标和底线的前提下,允许基层找到适合本地的实现路径。
专访部:您对于即将进入公共管理领域的学子们有什么寄语或者建议吗?
袁方成:对即将进入公共管理领域的青年学子,我最想说的是,这个学科的魅力,恰恰在于它始终处在理论和现实之间、制度和行动之间、抽象问题和具体场景之间。因此,进入这个领域,不用急于一开始就追求宏大结论,也不要满足于仅仅做材料整理式的现实描述。真正重要的是,培养能够在复杂现实中识别问题、在经验材料中提炼机制、在理论资源中寻找解释的能力。
我一直认为,公共管理研究要规避两种极端。一种是只有理论,没有现实。把国外概念和经典命题反复转述,却缺乏对中国治理场景的真实感受;另一种是只有材料,没有理论。做了很多访谈和案例,却无法把经验转化为可讨论、可比较、可累积、可对话的理论。青年学子需要练习的,是在这两者之间不断往返。理论不是拿来装饰文本的,田野也不是用来堆砌故事的。好的研究,应该让理论在田野中经受检验,也让田野推动理论修正。
具体来说,我有三点建议。第一,学会带着问题进田野。不是为了证明既有理论而去找例子,而是为了搞清楚现实中的真问题是什么。第二,学会从细节中提炼机制。基层治理的很多关键问题,往往不在口号里,而在行动链条、组织关系和执行偏差中。第三,保持长期主义。公共管理研究很难靠一次访谈、一个案例就形成成熟判断,很多有价值的发现都来自反复进入现场、持续跟踪观察。
如果再说得更简洁一些,我想送给青年学子一句话:既要抬头看理论,也要低头进现场;既要有解释世界的能力,也要有理解中国治理复杂性的耐心。公共管理不是一个容易速成的学科,但它是一个越深入越能感受到现实厚度和学术意义的领域。真正有生命力的研究,往往来自对现实问题的长期关注,以及对理论表达的持续打磨。
(文案:专访部:吴晓宇 江钰涵 吴书瑶)
(本文编排:政管学人小编)
文章来源 | “政管学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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