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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袁方成教授受邀赴宁夏开展新修“两法”专题辅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8-03 16:31   点击数:

7月27日至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两法”)专题辅导。我院袁方成教授应邀赴宁夏开展授课,为全区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基层社会工作部门、乡镇(街道)有关负责同志系统解读新修“两法”,助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和服务群众能力。

本次专题辅导创新采用“主课堂+分课堂”双线同步教学模式,在宁夏5个地级市设立5个主课堂,在乡镇(街道)、社区开设304个分课堂,全区18000余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及市、县(区)社会工作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共同参训,实现双线课堂同步宣讲、参训人员全员覆盖、“两法”宣传贯彻直达基层。

围绕城市基层治理实践,袁方成教授讲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与社区工作者角色转型和能力重塑》专题课程,系统分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时代背景、制度逻辑和实践要求,重点解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居民自治、民主协商、居务公开、物业治理、基层减负以及社区工作者角色转型等内容。

课程结合新旧条文对照和基层治理典型案例,深入阐释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的制度要求,分析行政事务下沉、社区权责边界、居民参与和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点问题,引导社区工作者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程序、提升群众工作和协同治理能力。

围绕乡村治理现代化,袁方成教授同步讲授《从新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到“十五五”规划: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制度逻辑与实践方向》专题课程。课程立足“十五五”时期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系统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的背景、核心要义和重点条款,深入分析党建引领、“四个自我”“五个民主”、村务监督公开、“三治”融合等制度安排。

针对村级治理中的实际需要,课程重点梳理换届选举、村集体经济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村务公开、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中的常见难点与履职要点,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和实务操作讲解,帮助村干部准确理解法律精神、熟悉法定程序、厘清职责边界,提高依法治理、民主协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此次专题辅导内容系统、重点突出、紧贴实际,既注重讲清法律条文和制度规范,也注重回应基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参训人员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新修“两法”的理解,厘清了工作思路和履职边界,增强了依法开展村(社区)治理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此次赴宁夏开展专题辅导,是学院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服务国家基层治理实践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学院持续围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等重要领域开展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干部培训,积极推动学术研究与地方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为提升国家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贡献智慧和力量。


排版 | 谢顼玮

初审 | 李梦婷

复审 | 袁方成

终审 | 谷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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